掩耳盗铃
《吕氏春秋》〔先秦〕
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钟者,欲之而走,则钟大不可之;以锤毁之,钟况然有音。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恶人闻之,可也;恶己自闻之,悖矣!(有音 一作:有声)
译文及注释
译文
范氏逃亡的时候,有老百姓得到一口钟,想把它背走。但是,这口钟太大了,不好背,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。谁知,刚砸了一下,那口钟就“咣”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。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,来把钟夺走了,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。厌恶(恐怕)别人听到,可以;但怕自己听到,就很荒谬了。
注释
范氏之亡也: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,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,逃在齐国。亡:逃亡。
钟:古代的打击乐器。
则:但是。
负:用背驮东西。
锤:槌子或棒子。
况然:形容钟声。
遽:立刻。
恶:害
寓意
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,不管你掩不掩耳朵,它总是要响的。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,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。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,采取不承认的态度,以为如此,客观就不存在了,这和“掩耳盗铃”一样,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——唯我论的表现。
思考
1、“有得钟者”遇到了什么困难?他做出了什么举动?
答:①钟大不可负。②以锤毁之。
2、当他“以锤毁之”有了新的发现,他又有什么想法?做出了什么决定?
答:①钟况然有声。②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
3、面对他这种担心,这种举动,你想告诉他什么?
答:害怕别人听到声音,这是可以理解的;但你能捂住自己的耳朵却无法捂住别人的耳朵,你捂住自己的耳朵只是自欺欺人罢了。
创作背景
《掩耳盗铃》是先秦吕不韦所作,他为卫国濮阳人,主持编纂《吕氏春秋》。
简析
《掩耳盗铃》是一则成语故事。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百姓得到一口钟,但因其体积巨大,他想把它敲碎了再背走。但刚砸一下,那口钟就发出很大的响声。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,来把钟夺走,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捂住敲。实际上,掩耳只能欺瞒自己,却无法阻挡声音的传播,更无法阻止他人的探寻与贪婪。这篇文章阐明了自欺欺人只会陷入更深的困境,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正视客观事实,不被贪念和自私所蒙蔽,以免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。
攘鸡
《孟子》〔先秦〕
戴盈之曰:“什一,去关市之征,今兹未能。请轻之,以待来年然后已,何如?”孟子曰:“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。或告之曰:‘是非君子之道。’曰:‘请损之,月攘一鸡,以待来年,然后已。’如知其非义,斯速已矣,何待来年?”
樊迟仲弓问仁
孔子及其弟子〔先秦〕
仲弓问仁,子曰:“出门如见大宾,使民如承大祭;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在邦无怨,在家无怨。”仲弓曰:“雍虽不敏,请事斯语矣。”
樊迟问仁,子曰:“爱人。”问知,子曰:“知人。”樊迟未达。子曰:“举直错诸枉,能使枉者直。”樊迟退,见子夏曰:“乡也吾见于夫子而问知,子曰:‘举直错诸枉,能使枉者直’,何谓也?”子夏曰:“富哉言乎!舜有天下,选于众,举皋陶,不仁者远矣。汤有天下,选于众,举伊尹,不仁者远矣。”
樊迟问仁。子曰:“居处恭,执事敬,与人忠。虽之夷狄,不可弃也。”
臧哀伯谏纳郜鼎
左丘明〔先秦〕
夏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,纳于大庙,非礼也。
臧哀伯谏曰:“君人者,将昭德塞违,以临照百官;犹惧或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孙。是以清庙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凿,昭其俭也;衮冕黻珽,带裳幅舄,衡紞纮綖,昭其度也;藻率鞞鞛,鞶厉游缨,昭其数也;火龙黼黻,昭其文也;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;钖鸾和铃,昭其声也;三辰旂旗,昭其明也。夫德,俭而有度,登降有数。文物以纪之,声明以发之,以临照百官,百官于是乎戒惧,而不敢易纪律。今灭德立违,而置其赂器于大庙,以明示百官。百官象之,其又何诛焉?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;官之失德,宠赂章也。郜鼎在庙,章孰甚焉?武王克商,迁九鼎于雒邑,义士犹或非之,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。其若之何?”公不听。
(周内史闻之,曰:“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!君违,不忘谏之以德。”)